中国民生观察网电 4月7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继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今年在全省法院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切实规范执行行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公正执行、规范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打造一支能打硬仗、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执行铁军,确保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保持高水平常态化运行。
活动从今年一季度启动,全省法院一季度执行到位案款75.31亿元;司法网络拍卖5554件次;成交额14.8亿元;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8890名,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27278名;通过“一案一账号”系统收取执行案款36072笔51.37亿元,发放执行案款25063笔37.49亿元。
活动要求云南全省各级法院要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规范执行立案、案件流程节点管理、被执行财产的查封和处置程序、事项委托以及委托事项的办理、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执行款物管理和发放、案件的结案标准、执行申诉信访案件办理等八个方面重点推进。确保全部执行案件在执行案件管理平台上“一张网”无纸化办理,案件信息录入准确,由执行指挥中心对案件审限及流程节点进行实时监控,全部案款力争100%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进行收发。
此次活动列出问题清单,重点强调要严格执行立案的条件和程序,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决定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对保全执行、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调查、财产控制、财产处置以及案款发放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管理,执行人员必须在相应的时限内开始或者完成相应的工作。要规范委托评估、鉴定、拍卖机构的选定及财产处置的程序,规范执行查封等强制措施的使用,要以财产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为限,杜绝明显超标的查封。要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等企业法人、企业家和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对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消费的、记载和公布失信信息或限制消费信息不准确的、符合删除(屏蔽)或解除(暂时解除)条件的,应当及时审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更正、删除失信信息。
活动还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设立执行信访专门接待窗口,指定专人负责执行信访工作,把矛盾化解基层,化解在首执法院。落实好局长接待日制度,确定每月一次的局长接访日,由执行局领导在执行信访窗口接访,直接听取当事人及群众的诉求,及时处理回复。建立信访工作台账,信访案件录入“执行申诉信访案件办理系统”,并根据具体情况依规进行办理。要及时研究部署上级法院挂网督办案件,在期限内核销。
为保障此次活动落实到位,云南高院提出要坚持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理念,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执行信息化倒逼执行规范化,以执行公开促进执行规范。充分发挥三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和集约化的优势,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对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流程节点进行实时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预警,以执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促进执行规范化水平的提高,以及时准确公开执行节点信息推动阳光执行成为新常态。要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活动部署前要有目标,活动中要有检查,活动结束时要有总结,将“规范执行年”活动作为今年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务统筹安排,坚持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全过程,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
通过为期一年的“规范执行年”活动,云南高院将全面整治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中还存在的执行不规范问题,坚决遏制“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等执行失范行为,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执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执行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实现执行监督全流程、无死角、全覆盖,坚决贯彻落实公正规范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全面依法规范我省法院执行行为,筑牢执行工作健康发展的基础,保证全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和核心执行指标高位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主编:安远洪
编辑:张艺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