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里是楚雄市法院执行局。你公司的银行账户已经解封,请尽快购买材料,组织人员复工,投入到疫情防控中。”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我们已经做好了复工准备,将马上投入生产。”
“别忘了你们的承诺,该履行的执行款必须如期履行!”
“一定,一定。我们一定珍惜这个机会!”
2020年2月10日,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常富带队辗转当地三家银行,历时一个多小时对被执行人楚雄某医药企业的银行账户成功解冻,并及时告知该企业负责人。
原来,被执行人是云南楚雄某医药企业,该企业具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生产资质,但因过去经营不善欠款未还,后被楚雄市法院冻结银行账户。因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各地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紧缺,2月初,该公司接到了楚雄州政府的函件,要求尽快稳妥组织复工,购买生产原材料投入生产,以解决当前疫情急需的医用一次性口罩和消毒液等防护产品。由于恢复生产需要用企业对公账户支付材料款,因此申请法院解除对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并书面承诺及时生产自救,在疫情过后及时履行拖欠的执行款。
疫情就是命令,楚雄市法院执行局认为解冻该公司对公银行账户,既是给了该公司一条自救的生路,为这个已经“终结本次执行”看起来没有希望的案子注入恢复执行的生机;同时,更为了疫情防控大局,尽快恢复生产,解决当前社会急需防护产品。执行局还将此情况电话通知了申请执行方云南建投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公司表示疫情面前要有大局观,支持法院解冻账户。由于这是一起“终本”案件,解冻账户必须法官带执行裁定书到银行现场确认办理。楚雄市法院执行局火速联系银行,提前沟通好需办理的事项。10日上午一大早,执行局副局长李常富就分别来到三家银行,现场办理了该企业三个对公账户的解冻,并叮嘱该企业迅速恢复生产,履行好药企防疫职责,也早日履行拖欠的执行款。(刘剑松)
主编:安远洪
编辑:马文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