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本次全会擘画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其中关于法治建设的内容,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今后的工作更有方向、更有动力。一直以来,南宁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托市委市政府统筹法治建设功能的强大力量,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为首府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献计出力。
立社会治理“中流柱”
自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尤其是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来,南宁市人民政府坚持将政府工作全部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南宁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和探索。
中共南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在南宁市司法局挂牌 王瑜 摄
2019年4月,南宁市组建了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任委员会主任,下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四个协调小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主任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5月13日,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中共南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也于6月12日在南宁市司法局挂牌。市依法治市办成立后,先后印发了《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南宁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2019年南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为法治南宁向纵深推进指明方向;同时,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督促指导下,除三个开发区外,南宁市12个县(区)已全部组建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并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2个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均挂牌成立了办公室,充实了工作人员,形成了全面依法治市的“统筹力”和“战斗力”,有力地推进法治南宁建设,为南宁市全面贯彻强首府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南宁市委市政府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化全面依法治市组织领导和依法行政能力意识提升,强化全面依法治市组织领导和依法行政能力意识提升,使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强化考评督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有效落实。多年来,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成绩连续在全广西区各地市、区直部门中排名第一,两次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自治区依法行政先进市”,荣获“全国行政复议先进单位”、全区政府法制系统集体二等功、全区政府法制系统行政复议二等功等荣誉,在中国政法大学组织开展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中,南宁市得分曾位居全国100个参评城市第五名、第八名,“职能科学、职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已经构建,法治已成为南宁城市发展的优秀品格。
造社会治理“安神丸”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是法治的基石,立法是法治的起点,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南宁市自90年代中期开展政府立法工作以来,政府立法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工作步伐持续加快,立法质量不断提升,构建起与国家、自治区相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了3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成了“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出台了公众参与立法激励制度,多措并举畅通公众参与、监督立法渠道,为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百姓生活幸福搭建起日益完善的制度大厦。
在立良法的基础上,南宁市司法局还不断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下发《关于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调研活动的通知》(南法办通〔2019〕24号),对各县(区)、开发区、部分市级部门进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履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进行调研,坚决纠正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完善了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处罚执法活动网上办案和实时监督。对34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受理到办结结案进行全过程网上监督,对执法文书记录是否规范,法制审核内容是否全面等方面进行监督,将公权力纳入法治的约束下,不断提高法治的权威。
同时,南宁市司法局持续深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加强对涉恶案件“九类”罪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引导,2019年以来,市司法局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访排查3137人次,集中教育1358场次,个别教育1929人次,不断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主动掌握涉恶社区服刑人员详细情况,保持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截止2019年9月,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835人,接收1180人,解除1137人,累计再犯罪率0.1%,无重大恶性案件或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群体性事件发生,有力维护我市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的良好态势,为维护南宁市社会和谐稳定上好“保险”。
横县司法局百合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扫黑除恶集中教育 韦晗宇 摄
装纾解矛盾“稳压器”
西乡塘区是南宁市的老城区,交通状况复杂,既有城市道路,又有农村交通,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特别是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受伤和刮擦事故多,在过去,交警对这类事故处理是责任认定易,赔偿调解难,当事人各方诉求差异大,损害赔偿调解时间跨度长,争议大,矛盾多,赔偿调解工作量非常大。单靠交警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大量的事故纠纷得不到及时调处,群众对于提高调解效率、拓宽调解渠道、丰富调解方式的需求十分迫切。
2009年,西乡塘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这是西乡塘区司法局联合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共同设立的一个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调解室,由司法局派驻人员担任主要调解员,协同交通事故处理民警对辖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调解室成立以后,通过机制的创新和制度的完善,不断丰富调解方式,提高调解能力,十年来累计接访人数16500多人次,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成功3360起,调解成功率达100%,调解赔偿标的6000多万,有效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不仅走出了一条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的“枫桥之路”,更体现出多元共治的显着成效。
截至2019年,南宁市已建成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业、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各乡镇、街、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各行业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970个,有调解员11882人。其中:村级调委会1386个,社区调委会374个,乡镇调委会101个,街道调委会2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83个,其中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13个,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12个,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11个,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11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4个,诉前纠纷调解委员会2个,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13个,保险行业纠纷调解委员会2个,银行业协会调解委员会1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4个,警民联调委员会6个,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其他调委会3个。2018年-2019年9月,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5538次,平均每个调委会每月排查不少于1次,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1433件,成功调解40152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7%,涉及协议金额54908.76万元,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调解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优化南宁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南宁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厅 韦淑蓝 摄
施社会和谐“润滑剂”
随着屏幕上工人和老板的手紧握在一起,屏幕前的工人们脸上也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屏幕上播出的是南宁市司法局拍摄的宣传片《全民用法 全民受益》,用夸张幽默的表演展现了一群用暴力和法律两种方式向老板讨薪的农民工得到的两种结果。“之前我就听说有一个工友把他老板打伤了,坐了牢,”活动现场的一位工人说,“今天看了视频才知道,虽然老板不发工钱有错在先,但是打人还是违法的,要是被欠薪了,还可以找调解、找法律援助!”
这是南宁市司法行政系统单位送法进企业活动的一个缩影,除了企业外,南宁市司法行政系统在“七五”普法期间将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有机结合,将宪法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融入各类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不仅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的企业发展法治氛围,更重点加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坚持学法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积极开展“春节前服务农民工”“送法下乡”等主题活动,重点宣传宪法、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等与农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助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利用开学第一课、“国家安全日”、“五四”青年节、“科技活动周”时间节点,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宣传教育;结合社区人员复杂,流动人口多等特点,在全市各社区开展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打击传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城市居民依法维权意识,以全民普法促进全民守法。
企业职工在“送法进企业”活动中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廖凤君 摄
据统计,2019年以来,南宁市、县(区)司法局共开展送法下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家暴、国家安全、食品安全、禁毒、非法集资、安全生产、打击传销等主题宣传活动630余次,悬挂横幅标语3200多条,发放相关的法治宣传资料27.67万份,解答法律咨询1.15万余次,增强了各类普法对象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提升了“法律七进”活动的整体效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为重新组建的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提供了根本遵循。下一步,南宁市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深研细学、认真谋划,切实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14520”工作思路当中,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推进首府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南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南宁市司法局实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调研 王瑜 摄
供稿:南宁市司法局
来源:人民法治网
责任主编:安远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