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热点聚集 > 正文

昆明各党政机关单位,本月起考核垃圾分类

2019-07-05 17:06 次阅读

作为全国46个先行实施生活垃圾

强制分类的试点城市之一

随着“垃圾分类”话题的热度居高不下

昆明市将如何实施城乡垃圾分类工作呢?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昆明市2019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今年10月30日前,昆明市街道(乡镇)、教育系统、医疗系统及党政机关、公共机构试点将率先建成与生活垃圾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好的经验和做法;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将在辖区中选取不少于60%的街道办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其余辖区选取不少于30%的街道办(乡镇)进行试点,达到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覆盖及住房城乡建设部考核要求;年底前,将确保昆明市主城区范围不少于60%的街道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60%以上。




昆明人,你准备好了吗?


01

按时间表逐步推广到全市


为统筹推进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昆明市调整充实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任组长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据悉,昆明市将以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的先进经验和模式推广至全市范围。


对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在2018年试点基础上,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2019年要在辖区所有街道办中选取不少于60%的街道办(含2018年30%街道试点量)进行试点,其余辖区选取不少于30%的街道办(乡镇)(含2018年县城所在地试点范围)进行试点。试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必须达到所有社区全覆盖,并逐年递增试点范围,在2020年以前实现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对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要在辖区选取30%乡镇进行试点,达不到比例的按1个乡镇试点(含2018年10%乡镇试点量),试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必须实现所有建制村全覆盖,并逐年扩大试点范围。


在2020年底前,昆明市将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形成相应的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确保生活垃圾在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之前,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合计达到35%以上。


02

医疗教育系统按50%比例选取试点


按照“试点先行、打造特色、总结推广”的要求,在原有试点基础上,昆明市将加大教育、医疗系统等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试点工作。


在2018年试点学校基础上,教育系统今年将按照50%的比例选取幼儿园、中小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将编制完成幼儿园、中小学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并印发各学校纳入教学学习宣传。


医疗系统将在2018年试点基础上,选取50%医院进行试点,实现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完全区分,禁止混装混运。


03

建立“不分类,不收运”倒逼机制


环卫收运企业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对各类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对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建立“首次告知整改,再次整改后收运;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罚”的“不分类,不收运”倒逼机制。


04

纳入文明单位创建指标体系


此外,昆明市将强力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有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将强制分类,将各单位垃圾分类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指标体系。


按照《方案》,今年10月30日前,以上试点将达到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覆盖及住房城乡建设部考核要求。


本月起,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检查考核,通报排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昆明4类垃圾这么分


据了解,昆明市将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为标准对生活垃圾分类,具备条件的社区应根据实际设置生活垃圾细分投放设施(如:单设纸张、金属、玻璃类分类投放设施,做到精准分类);同时要根据工作实际配备分类督导员,指导监督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做好分类垃圾投放量统计、台账收集等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易腐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投放应根据垃圾易腐特点定时定点投放,做到“干湿分离”,密闭管理,避免泼洒和异味。有害垃圾投放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并做到设施密闭,防止污染。



垃圾分类详细时间表

9月30日前,昆明市要完成有害垃圾收集点布点设置,规范有害垃圾数量、种类,规定具体收集时间、频次,实现定时定点或预约分类收集,并根据有害垃圾收集点分布现状,调整优化垃圾收集路线,配置标识清晰的有害垃圾专用收集车分类收集。


11月30日前,要初步形成可回收物收运系统,结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和环卫中转站提升改造工作,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集中投放点和回收站点,特别是建立大件垃圾回收站点,实现集中收集、二次细分、回收利用。


12月30日前,要提高有害垃圾处理能力,初步形成有害垃圾处置系统,基本实现常规有害垃圾(如废弃电池、荧光灯管)综合无害化处理。


12月30日前,实现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能力达到500吨/天,利用现有处理技术,探索在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宾馆酒店、住宅小区、居民家庭等因地制宜安装环保检测达标的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就地就近处理餐厨、厨余垃圾,最大程度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2020年12月30日前,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政府结合辖区实际,各自建成1处大件垃圾收集处理末端设施,实现家具等大件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同时根据可回收物收集情况,培育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市场,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利用。


来源:云南信息报

责任主编:安远洪



热度排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