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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云南发布15个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2020-02-13 15:59 次阅读

2月13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及专家,深入解读《云南省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宋志忠介绍,随着逐步复工、复岗、开学,一些重点场所,如工厂、学校、机关单位、商场超市、建筑工地、交通工具等,人员密度大、流动性强,一旦发生病例,容易导致疫情扩散和蔓延。为指导公众和特定人群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处置疫情,有效遏制社区扩散和蔓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制定了《全省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和《现场消毒及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

该指南具体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的《托幼机构和学校防控技术指南》《办公场所防控技术指南》《建筑工地防控技术指南》《酒店宾馆防控技术指南》、《交通工具防控技术指南》《商场超市防控技术指南》《留验站(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防控技术指南》《餐饮服务行业防控技术指南》《公共场所防控技术指南》《监管场所防控技术指南》《农贸市场防控技术指南》《社区防控技术指南》《养老机构防控技术指南》,以及《疫情防控现场消毒技术指南》和《疫情防控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等15个附件。

这15个具体的防控技术指南,覆盖了学校、办公场所、建筑工地、交通工具、酒店宾馆、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农贸市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社区、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针对不同场所,强调主体责任,规定在发生疫情前,如何开展日常防控管理,包括:制定预案,组织发动,健康宣传、症状监测和环境治理等方面。发生疫情时,如何规范处置流程,防止疫情传播等。

消毒是切断传播途径的重要措施,对受到病原体污染的医疗器械、生活用品、织物、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空气等开展严格的消毒是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关键措施之一。指南提出了不同场所的消毒原则,详细介绍了预防性消毒和疫情现场消毒的技术要点和具体措施。

本指南的特点是突出针对性,具有操作性。是指导各地及时、有序、高效落实指挥部布置的各项措施的技术支撑。特别是为落实指挥部第8号通告《云南省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一轮输入及扩散十条措施》提供技术保障。

本指南由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16个州市、129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执行。全文可在“云南疾控资讯网”查询;在“云南疾控”微信平台有系列图解,欢迎关注。


来源:都市时报一点关注

主编:安远洪

编辑:马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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